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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實交織蠱惑人心 金融新騙局滲透日常消費
謹防“假金融”傷瞭“真創新”
《經濟參考報》記者近日在廣東、山東、湖北、重慶等地調研發現,當前涉眾型金融犯罪呈現出“互聯網+傳銷+非法集資”的復合型新特點。部分不法分子以網上搭平臺、網下開門店的形式,虛實交織地滲透到老百姓吃飯、購物、投資理財等日常生活中,設置金融騙局,並以傳銷洗腦聚攏人氣,增強“客戶”黏性,具有更強的欺騙性、更大的誘惑力。
更有甚者,一些不法民間金融活動打著“互聯網+”“支持生態環境保護”“投資國傢重點工程”“擴大地方投資,發展地方經濟”等旗號,損害瞭政府聲譽形象。業內人士呼籲,有關部門要加強橫向聯合打擊,縱向規范指引,從立法層面徹底整治涉眾型金融犯罪。
新騙局滲透日常消費
“3000元油卡任性購,現僅需2000元”“先定一個小目標,掙他一臺瑪莎拉蒂不是不可能,在人人公益平臺不會不可能”……這些打瞭雞血的文字乍一看是購物廣告,實際上卻是不法分子設下的騙局。
2016年8月成立的“人人公益”全返平臺,號稱占領衣食住行、教育、醫療、旅遊、娛樂等各大消費領域,四處鼓吹“消費即公益”“買東西不花錢”。但在今年3月底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分局的專項行動中,該平臺的組織者深圳人人優益公司18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一舉抓獲,其中13人已批準逮捕。
據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分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民警郭麗君介紹汽車擴大機電容,至案發時,“人人公益”全返平臺已發展商戶5267戶,消費者48505人,涉及全國26個省份,累計流入平臺資金高達10多億元。
近年來,在日常消費中蠱惑人心的涉眾型金融犯罪越來越多。2015年底,對外宣稱電子商務O2O、生鮮界“阿裡巴巴”的“水果營行”宣告倒閉,300多個門店幾乎同時關停,並在多地引發顧客哄搶、維權。如今,消費全返平臺又以迅猛之勢在全國蔓延。
《經濟參考報》記者調研發現,所謂的消費全返平臺,不過是“以新養舊”的“龐氏騙局”。郭麗君告訴記者,“人人公益”案中,實際上並沒有消費者真實消費。很多投資人就是沖著“消費返現”的好處去投資,拿新會員的錢返還給老會員,隻要新會員源源不斷,騙局就不會終結。然而,當中設立瞭不同層級的合夥人、代理人,並能從營業額中抽取提成,巨大的二次分配很快便造成投資人資金鏈斷裂。
於監管層面而言,打擊此類犯罪最大的難度在於界限模糊。“與‘人人公益’相似的還有‘雲聯惠’。這個消費全返平臺的體量非常大,資金池已經累積到一定程度,並且開始向真實消費、實體經濟發展,警方偵查取證時很難區分哪些是真實消費哪些是虛假消費。”郭麗君說。
“虛實結合”更具誘惑力
記者采訪發現,近年來,涉眾型金融犯罪從以往的商品營銷、資源開發、種植養殖等“實體經濟”領域,向理財、私募、眾籌、網絡借貸、虛擬貨幣等“虛擬經濟”方向發展,也有不少虛實結合,並與傳銷活動相互交織,欺騙性更強、誘惑力更大。
據湖北省黃岡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支隊長徐愛東介紹,從近幾年偵辦的非法集資案件來看,既有直接高息攬存也有間接產品銷售,既有實業發展也有虛擬投資。如湖北麻城就發生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湖北藍翔置業發展麻城有限公司在開發藍翔萬象城過程中,通過公司成員承諾支付高額利息的形式向社會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達2億餘元,後因資金鏈斷裂,無法及時支付本金及利息。上海宜哼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也是通過網絡吸引投資人進行虛擬投資,導致投資血本無歸。
目前比較活躍的新型不法民間金融活動,包括投資理財超范圍經營、互聯網融資機構非法吸收公共資金、藏品類吸儲、以銷售國外基金或原始股詐騙等近20種。
非法集資主體多集中在非融資性擔保、第三方理財、財富管理、P2P網絡借貸機構、私募基金等民間投融資中介機構。參與非法集資的機構多以投資理財、私募基金、股權投資等為名義,設計復雜的交易主體及產品結構,承諾無風險、高收益,虛構投資項目或借款標的,不斷發展新的投資者實現虛高“利潤”,采用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模式向不特定對象募集資金。
山東警方偵查發現,一傢名為“禹城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的機構,自2014年至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150餘戶共計2000餘萬元,用於對外發放短期貸款,造成1500餘萬元資金無法追回。
值得註意的是,非法集資與傳銷緊密結合的特點顯著。傳銷洗腦聚攏人氣,增強瞭客戶黏性,更具有欺騙性、誘惑力。湖北省黃岡市公安局經偵支隊2016年偵破瞭“AC復利”案,犯罪嫌疑人利用“AC復利系統”網站,通過口口相傳的傳統線下形式和QQ群、微信群等網絡線上渠道,對外進行虛假宣傳,引誘群眾購買“AC金幣”(虛擬貨幣)。該案發展會員約2.5萬人,人員層級46層,涉案資金達人民幣1億多元,會員分佈湖北武漢、恩施、黃岡以及四川等多個省市。
山東省德州市公安局經偵大隊一大隊大隊長劉民說,犯罪分子利用網絡傳銷獲利更快的便利,給已經註冊賬號的下線派送邀請碼,要求下線通過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微博、QQ群發佈信息,同時發佈自己的邀請碼,拉攏新會員。新會員註冊時要填寫邀請碼,犯罪分子根據下線邀請的新會員數量,提升下線的等級,並以此為標準向下線返利。當這些行為與公眾理財結合在一起變得更加復雜。
此外,此類復合型涉眾型金融犯罪有向農村蔓延的趨勢。據山東省濰坊市金融辦金融穩定科科長范金來介紹,由於現在警方對城區金融犯罪的打擊力度較大,城區獲得的金融支持也比農村多,一些電子商務機構開始轉移陣地到農村地區,向老年群體滲透。不同類型的民間金融形式互動交織在一起,讓本就隱蔽性較強的不法民間金融活動變得更加復雜,讓群眾難以辨別。
重慶市公安部門調查顯示,農村地區資金短缺、融資渠道不暢的矛盾較為突出,農業開發領域非法集資案件開始冒頭。涉案領域向文化教育、私募股權、融資擔保、環保科技等領域擴散,打著“經濟新業態”“金融創新”幌子的集資案件有所抬頭。同時,融資渠道由銀行櫃臺向第三方支付平臺、POS刷卡轉移,對外支付以網上銀行操作為主,手段方式日趨隱蔽。
頻舉“政府”“創新”旗號
山東德州、濰坊、湖北黃岡等地警方介紹,一些不法民間金融活動往往打著“互聯網+”“支持生態環境保護”“投資國傢重點工程”“擴大地方投資,發展地方經濟”等旗號,損害瞭政府聲譽形象。
劉民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近年來各地警方不斷打擊非法民間金融活動,但依然跟不上他們“創新”的步伐。“往往一種形式剛剛暴露出問題被發現,立刻又改頭換面演化成為另外一種形式,變得更加隱蔽。”
2016年2月,涉及16省市、集資詐騙金額達99.5億元、受害人數達23萬餘人次的廣東“邦傢”集資詐騙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記者采訪發現,不法分子打著“創新”旗號,把諸多受害人騙得傾傢蕩產,又邀請不少領導幹部參與宣講活動,嚴重損害政府公信力。
“邦傢”案受害人來自全國各地。多名受害人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他們之所以會上當,既因為覺得融資租賃很“新潮”、能賺錢,更因為邦傢公司宣傳排場大,邀請瞭不少領導幹部到場。
一位受害人氣憤地說:“所謂的總部、物流公司,到現在荒草一片,一磚一瓦都沒有,展覽的東西都是租來的,有的領導被請來參加活動,以為是鼓勵新興產業發展,反倒成瞭他們的‘托兒’。”江蘇南通受害人徐女士說,部分領導幹部為企業“站臺”,不料竟成瞭騙子“幫兇”,使無辜群眾上當受騙。
漢口銀行行長朱永彤認為,非法集資企業集資方式隱蔽、迷惑性強、交易主體及法律關系復雜,善於包裝,通常不惜血本,利用媒體造勢,向社會公眾樹立和宣傳其“正面”形象;舉辦各種活動,並在現場兌現紅利,一般在集資初期,往往積極“兌現”回報承諾,騙取信任,吸引更多的人加入,集資規模迅速呈幾何級放大,一旦出現兌付問題,因涉及法律主體較多、格式合同專業性強,投資者維權難度較大。
防止“假金融”傷瞭“真創新”
業內人士呼籲,“互聯網+傳銷+非法集資”的涉眾型金融犯罪涉及的面廣人多,經濟損失不易追還,還容易出現投資人“抱團維權”。有關部門要加強橫向聯合打擊、縱向規范指引,從立法層面徹底整治涉眾型金融犯罪。
多位受訪業內人士建議,公安、金融、工商等相關部門建立信息共享和聯合打擊機制,在鼓勵創新之餘加強金融監管,嚴防集資詐騙風險,凈化市場環境。
一是關口前置,提高準入門檻。基層幹部認為,非法集資如滾雪球,早期介入幾乎不需要行政成本,越是介入晚,其涉眾處理成本越高,建議加大打擊非法集資跨部門協調力度,對廣義類金融企業執行事前審批。
專門從事金融創新研究的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楊東認為,近期,涉眾型金融犯罪多發暴露瞭互聯網金融行業的弊端。由於行業準入沒有門檻,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漏洞大搞非法活動。應盡快推動證券法的修訂,明確界定哪些是真正的互聯網金融創新。通過登記備案、信息披露等前置措施,制定“負面清單”,提高行業準入門檻。否則勢必導致“劣幣驅逐良幣”,傷害政府公信力,使群眾對互聯網創新失去信心。
重慶銀監局法規處處長何秋雲建議,汽車重低音電容涉及資金業務的上下遊企業,哪怕是廣義的,還是應當事前審批,涉眾以後處理成本很高。具體而言,對高管、資本金等應嚴加管理,不能在這些灰色地帶讓高杠桿無人約束,同時賦予銀監部門從事非法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調查權。
廣東勝倫律師事務所律師鄭明建議,監管部門要對新現象、新事物進行法律風險評估,防止盲目跟風,損害政府公信力。重慶市工商局前級擴大機推薦建議,各級工商部門進一步加大對投融資咨詢類公司的註冊、經營、宣傳等活動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力度。
二是橫向聯合打擊,縱向規范指引。山東一名金融幹部認為,目前監督管理存在缺位的問題。部分不法分子偷換概念,超范圍經營,但在實際監管過程中比較難以發現,不能形成部門協同監管的合力。
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倪貴武認為,司法行政部門目前都在打散拳,聯合懲戒不力,聯席會議也缺乏強有力的手段,“一年開一兩次會,沒有強硬的措施,解決不瞭關鍵問題。許多大案,實際上政府部門可以事先預知、事先防范的,工商、稅務、商務、質檢部門都可以知道其生產狀況,對有風險的企業應提前向社會預警。同時,金融部門提前監測其大筆資金進入的異常狀況,可以及時發現。”
楊東建議,橫向上要充實監管力量,金融辦與工商、公安、經信等部門聯合監管,建立信息共享、聯合行動機制,打擊“互聯網+傳銷”的涉眾型金融犯罪;縱向上要建立互聯網金融創新數據庫體系,數據開放共享,及時引導行業協會、民間智庫正確發聲,讓群眾瞭解什麼是真正的金融創新。
基層幹部建議,理順有關部門職責,從國傢層面,進一步理順有關部門的職能和責權,在現有的分頭分責管理的同時,形成相互溝通、相互協調的機制。
三是立法整治多層級傳銷,防止涉眾金融風險加劇。濰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經濟偵查大隊大隊長夏洪海說:“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傳銷層級達到在30人以上且層級在三級以上的,應當對組織者、領導者追究刑事責任。國內不法分子規避法律,每個人發展到29人就停止瞭,總人數仍然很大,但警方受制於法律規定想打打不動。”他建議,從立法層面加大打擊力度,可借鑒其他地區的經驗,隻要發展一人即可追究刑事責任,有效遏制傳銷活動。(記者 毛一竹 席敏 張翅 徐海波)
特朗普上任兩周簽8條行政命令
號外號外,特朗普又出行政命令啦!行政命令有多強,買不瞭吃虧,買不瞭上當,是XX你就堅持60秒!
謹防“假金融”傷瞭“真創新”
《經濟參考報》記者近日在廣東、山東、湖北、重慶等地調研發現,當前涉眾型金融犯罪呈現出“互聯網+傳銷+非法集資”的復合型新特點。部分不法分子以網上搭平臺、網下開門店的形式,虛實交織地滲透到老百姓吃飯、購物、投資理財等日常生活中,設置金融騙局,並以傳銷洗腦聚攏人氣,增強“客戶”黏性,具有更強的欺騙性、更大的誘惑力。
更有甚者,一些不法民間金融活動打著“互聯網+”“支持生態環境保護”“投資國傢重點工程”“擴大地方投資,發展地方經濟”等旗號,損害瞭政府聲譽形象。業內人士呼籲,有關部門要加強橫向聯合打擊,縱向規范指引,從立法層面徹底整治涉眾型金融犯罪。
新騙局滲透日常消費
“3000元油卡任性購,現僅需2000元”“先定一個小目標,掙他一臺瑪莎拉蒂不是不可能,在人人公益平臺不會不可能”……這些打瞭雞血的文字乍一看是購物廣告,實際上卻是不法分子設下的騙局。
2016年8月成立的“人人公益”全返平臺,號稱占領衣食住行、教育、醫療、旅遊、娛樂等各大消費領域,四處鼓吹“消費即公益”“買東西不花錢”。但在今年3月底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分局的專項行動中,該平臺的組織者深圳人人優益公司18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一舉抓獲,其中13人已批準逮捕。
據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分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民警郭麗君介紹汽車擴大機電容,至案發時,“人人公益”全返平臺已發展商戶5267戶,消費者48505人,涉及全國26個省份,累計流入平臺資金高達10多億元。
近年來,在日常消費中蠱惑人心的涉眾型金融犯罪越來越多。2015年底,對外宣稱電子商務O2O、生鮮界“阿裡巴巴”的“水果營行”宣告倒閉,300多個門店幾乎同時關停,並在多地引發顧客哄搶、維權。如今,消費全返平臺又以迅猛之勢在全國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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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監管層面而言,打擊此類犯罪最大的難度在於界限模糊。“與‘人人公益’相似的還有‘雲聯惠’。這個消費全返平臺的體量非常大,資金池已經累積到一定程度,並且開始向真實消費、實體經濟發展,警方偵查取證時很難區分哪些是真實消費哪些是虛假消費。”郭麗君說。
“虛實結合”更具誘惑力
記者采訪發現,近年來,涉眾型金融犯罪從以往的商品營銷、資源開發、種植養殖等“實體經濟”領域,向理財、私募、眾籌、網絡借貸、虛擬貨幣等“虛擬經濟”方向發展,也有不少虛實結合,並與傳銷活動相互交織,欺騙性更強、誘惑力更大。
據湖北省黃岡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支隊長徐愛東介紹,從近幾年偵辦的非法集資案件來看,既有直接高息攬存也有間接產品銷售,既有實業發展也有虛擬投資。如湖北麻城就發生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湖北藍翔置業發展麻城有限公司在開發藍翔萬象城過程中,通過公司成員承諾支付高額利息的形式向社會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達2億餘元,後因資金鏈斷裂,無法及時支付本金及利息。上海宜哼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也是通過網絡吸引投資人進行虛擬投資,導致投資血本無歸。
目前比較活躍的新型不法民間金融活動,包括投資理財超范圍經營、互聯網融資機構非法吸收公共資金、藏品類吸儲、以銷售國外基金或原始股詐騙等近20種。
非法集資主體多集中在非融資性擔保、第三方理財、財富管理、P2P網絡借貸機構、私募基金等民間投融資中介機構。參與非法集資的機構多以投資理財、私募基金、股權投資等為名義,設計復雜的交易主體及產品結構,承諾無風險、高收益,虛構投資項目或借款標的,不斷發展新的投資者實現虛高“利潤”,采用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模式向不特定對象募集資金。
山東警方偵查發現,一傢名為“禹城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的機構,自2014年至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150餘戶共計2000餘萬元,用於對外發放短期貸款,造成1500餘萬元資金無法追回。
值得註意的是,非法集資與傳銷緊密結合的特點顯著。傳銷洗腦聚攏人氣,增強瞭客戶黏性,更具有欺騙性、誘惑力。湖北省黃岡市公安局經偵支隊2016年偵破瞭“AC復利”案,犯罪嫌疑人利用“AC復利系統”網站,通過口口相傳的傳統線下形式和QQ群、微信群等網絡線上渠道,對外進行虛假宣傳,引誘群眾購買“AC金幣”(虛擬貨幣)。該案發展會員約2.5萬人,人員層級46層,涉案資金達人民幣1億多元,會員分佈湖北武漢、恩施、黃岡以及四川等多個省市。
山東省德州市公安局經偵大隊一大隊大隊長劉民說,犯罪分子利用網絡傳銷獲利更快的便利,給已經註冊賬號的下線派送邀請碼,要求下線通過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微博、QQ群發佈信息,同時發佈自己的邀請碼,拉攏新會員。新會員註冊時要填寫邀請碼,犯罪分子根據下線邀請的新會員數量,提升下線的等級,並以此為標準向下線返利。當這些行為與公眾理財結合在一起變得更加復雜。
此外,此類復合型涉眾型金融犯罪有向農村蔓延的趨勢。據山東省濰坊市金融辦金融穩定科科長范金來介紹,由於現在警方對城區金融犯罪的打擊力度較大,城區獲得的金融支持也比農村多,一些電子商務機構開始轉移陣地到農村地區,向老年群體滲透。不同類型的民間金融形式互動交織在一起,讓本就隱蔽性較強的不法民間金融活動變得更加復雜,讓群眾難以辨別。
重慶市公安部門調查顯示,農村地區資金短缺、融資渠道不暢的矛盾較為突出,農業開發領域非法集資案件開始冒頭。涉案領域向文化教育、私募股權、融資擔保、環保科技等領域擴散,打著“經濟新業態”“金融創新”幌子的集資案件有所抬頭。同時,融資渠道由銀行櫃臺向第三方支付平臺、POS刷卡轉移,對外支付以網上銀行操作為主,手段方式日趨隱蔽。
頻舉“政府”“創新”旗號
山東德州、濰坊、湖北黃岡等地警方介紹,一些不法民間金融活動往往打著“互聯網+”“支持生態環境保護”“投資國傢重點工程”“擴大地方投資,發展地方經濟”等旗號,損害瞭政府聲譽形象。
劉民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近年來各地警方不斷打擊非法民間金融活動,但依然跟不上他們“創新”的步伐。“往往一種形式剛剛暴露出問題被發現,立刻又改頭換面演化成為另外一種形式,變得更加隱蔽。”
2016年2月,涉及16省市、集資詐騙金額達99.5億元、受害人數達23萬餘人次的廣東“邦傢”集資詐騙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記者采訪發現,不法分子打著“創新”旗號,把諸多受害人騙得傾傢蕩產,又邀請不少領導幹部參與宣講活動,嚴重損害政府公信力。
“邦傢”案受害人來自全國各地。多名受害人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他們之所以會上當,既因為覺得融資租賃很“新潮”、能賺錢,更因為邦傢公司宣傳排場大,邀請瞭不少領導幹部到場。
一位受害人氣憤地說:“所謂的總部、物流公司,到現在荒草一片,一磚一瓦都沒有,展覽的東西都是租來的,有的領導被請來參加活動,以為是鼓勵新興產業發展,反倒成瞭他們的‘托兒’。”江蘇南通受害人徐女士說,部分領導幹部為企業“站臺”,不料竟成瞭騙子“幫兇”,使無辜群眾上當受騙。
漢口銀行行長朱永彤認為,非法集資企業集資方式隱蔽、迷惑性強、交易主體及法律關系復雜,善於包裝,通常不惜血本,利用媒體造勢,向社會公眾樹立和宣傳其“正面”形象;舉辦各種活動,並在現場兌現紅利,一般在集資初期,往往積極“兌現”回報承諾,騙取信任,吸引更多的人加入,集資規模迅速呈幾何級放大,一旦出現兌付問題,因涉及法律主體較多、格式合同專業性強,投資者維權難度較大。
防止“假金融”傷瞭“真創新”
業內人士呼籲,“互聯網+傳銷+非法集資”的涉眾型金融犯罪涉及的面廣人多,經濟損失不易追還,還容易出現投資人“抱團維權”。有關部門要加強橫向聯合打擊、縱向規范指引,從立法層面徹底整治涉眾型金融犯罪。
多位受訪業內人士建議,公安、金融、工商等相關部門建立信息共享和聯合打擊機制,在鼓勵創新之餘加強金融監管,嚴防集資詐騙風險,凈化市場環境。
一是關口前置,提高準入門檻。基層幹部認為,非法集資如滾雪球,早期介入幾乎不需要行政成本,越是介入晚,其涉眾處理成本越高,建議加大打擊非法集資跨部門協調力度,對廣義類金融企業執行事前審批。
專門從事金融創新研究的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楊東認為,近期,涉眾型金融犯罪多發暴露瞭互聯網金融行業的弊端。由於行業準入沒有門檻,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漏洞大搞非法活動。應盡快推動證券法的修訂,明確界定哪些是真正的互聯網金融創新。通過登記備案、信息披露等前置措施,制定“負面清單”,提高行業準入門檻。否則勢必導致“劣幣驅逐良幣”,傷害政府公信力,使群眾對互聯網創新失去信心。
重慶銀監局法規處處長何秋雲建議,汽車重低音電容涉及資金業務的上下遊企業,哪怕是廣義的,還是應當事前審批,涉眾以後處理成本很高。具體而言,對高管、資本金等應嚴加管理,不能在這些灰色地帶讓高杠桿無人約束,同時賦予銀監部門從事非法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調查權。
廣東勝倫律師事務所律師鄭明建議,監管部門要對新現象、新事物進行法律風險評估,防止盲目跟風,損害政府公信力。重慶市工商局前級擴大機推薦建議,各級工商部門進一步加大對投融資咨詢類公司的註冊、經營、宣傳等活動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力度。
二是橫向聯合打擊,縱向規范指引。山東一名金融幹部認為,目前監督管理存在缺位的問題。部分不法分子偷換概念,超范圍經營,但在實際監管過程中比較難以發現,不能形成部門協同監管的合力。
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倪貴武認為,司法行政部門目前都在打散拳,聯合懲戒不力,聯席會議也缺乏強有力的手段,“一年開一兩次會,沒有強硬的措施,解決不瞭關鍵問題。許多大案,實際上政府部門可以事先預知、事先防范的,工商、稅務、商務、質檢部門都可以知道其生產狀況,對有風險的企業應提前向社會預警。同時,金融部門提前監測其大筆資金進入的異常狀況,可以及時發現。”
楊東建議,橫向上要充實監管力量,金融辦與工商、公安、經信等部門聯合監管,建立信息共享、聯合行動機制,打擊“互聯網+傳銷”的涉眾型金融犯罪;縱向上要建立互聯網金融創新數據庫體系,數據開放共享,及時引導行業協會、民間智庫正確發聲,讓群眾瞭解什麼是真正的金融創新。
基層幹部建議,理順有關部門職責,從國傢層面,進一步理順有關部門的職能和責權,在現有的分頭分責管理的同時,形成相互溝通、相互協調的機制。
三是立法整治多層級傳銷,防止涉眾金融風險加劇。濰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經濟偵查大隊大隊長夏洪海說:“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傳銷層級達到在30人以上且層級在三級以上的,應當對組織者、領導者追究刑事責任。國內不法分子規避法律,每個人發展到29人就停止瞭,總人數仍然很大,但警方受制於法律規定想打打不動。”他建議,從立法層面加大打擊力度,可借鑒其他地區的經驗,隻要發展一人即可追究刑事責任,有效遏制傳銷活動。(記者 毛一竹 席敏 張翅 徐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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